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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可以申请欠钱人失踪么

时间:2025.07.2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36人
律师解析:
1.债主有资格申请欠钱人失踪。
按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就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债主属于利害关系人。
2.申请时,债主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申请书,写清失踪事实、时间和请求,还得附上相关机关的书面证明。
3.若法院宣告失踪,会指定财产代管人,债主可要求其用失踪人的财产还钱。
但失踪人重现,经申请,法院会撤销宣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后下落不明,两年音信全无。小李多次寻找无果,为追回欠款,小李决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小朱失踪。小李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写明小朱失踪事实、时间及请求,并附上公安机关关于小朱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法院审理后宣告小朱失踪并指定小胡为其财产代管人,小李要求小胡从失踪人小朱的财产中支付欠款,引发小胡与小李之间关于支付欠款的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小李作为债主,属于利害关系人范畴,具备申请资格。
2、小李按要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并附有公安机关关于小朱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要求。
3、法院宣告小朱失踪后指定财产代管人小胡,小李有权要求小胡从失踪人小朱的财产中支付欠款。若小朱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会撤销失踪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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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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