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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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定会面临再入狱的风险。从法理层面来看,取保候审仅属于一项强制性措施,而非对违法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具体方式。因此,取保候审的执行无法直接影响到最终判断是否需要对案件当事人施加刑事责任以及相应刑期长短的裁判结果。具体来说,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实施确实代表着案件情节相对轻微,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必然能够获得缓刑等较轻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满足特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的刑罚类型、社会危险性、健康状况或特殊身份等,可申请取保候审。但若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有证据显示取保候审可能带来重大社会威胁,则取保可能性降低。每个案件需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度等因素,只要符合条件,理论上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即使在成功实施取保候审后,申请人仍可能面临检察院逮捕的风险,这主要取决于他们在保释期间的表现。一般来说,获准取保的被告人在家中享有行动自由,只需随时准备应讯,不必受拘留所规定的约束。然而,任何严重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检察院重新评估并考虑逮捕的可能性。

即使在成功实施取保候审后,申请人仍可能面临检察院逮捕的风险,这主要取决于他们在保释期间的表现。一般来说,获准取保的被告人在家中享有行动自由,只需随时准备应讯,不必受拘留所规定的约束。然而,任何严重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检察院重新评估并考虑逮捕的可能性。

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后,即便批准逮捕,仍可申请。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对未逮捕或需调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担保人、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避免逃避法律程序,并可能暂时解除羁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