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满14周岁打架致
轻伤,通常无需担
刑责。
只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者,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重伤致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负刑责。
打架致轻伤一般未达此标准。
2.虽不到刑责年龄,也并非不管。
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
监护人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3.
民事赔偿由监护人承担,要赔
受害人就医费、
误工费等。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均不满14周岁,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打架。过程中,小朱将小李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小李父母要求小朱承担
刑事责任并给予
赔偿,小朱父母则认为孩子未满14周岁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此次小朱打架致小李轻伤,未达上述标准,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
2、虽小朱未达
刑事责任年龄,但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小朱的民事
赔偿责任需由其监护人承担,应赔偿小李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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