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份,通常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以
保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透明度与规范性。
2.非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既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股份,也能按
公司章程或其他合法方式操作。
3.股东转让股份要遵守相关法律,比如
公司发起人一年内不能转让股份,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打算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认为小朱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而小朱觉得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私下与小胡交易也可行。同时,小朱曾是公司发起人,部分股东指出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小朱不能转让股份,小朱对此表示质疑。
案情分析:1、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份,既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也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所以小朱提出按公司章程规定私下与小胡交易有一定合理性。
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若小朱确实是公司发起人且公司成立未满一年,那么他此时转让股份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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