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哺乳期妇女被判处
拘役,可申请
暂予监外执行,这是法律规定。
2.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交付执行前是人
民法院;
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3.
监外执行由居住地
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监督考察。
哺乳期结束,有剩余刑期则收监执行,刑期已满则执行终止。
案情回顾:小许因
犯罪被判处拘役,此时她正处于哺乳期。小许希望能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对于该向哪个机关申请产生了疑问。有人认为应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也有人觉得应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相关机关批准。此外,小许还担心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监管以及哺乳期结束后的刑期执行问题。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且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所以小许需根据自身所处阶段确定申请机关。
2、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和监督考察。待哺乳期结束,若剩余刑期还有,小许会被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若刑期已满,则执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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