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能直接
拘留30天的多为
刑事拘留。
按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
被拘留者需
逮捕,要提请检察院审查。
2.对于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天。
流窜作案是
跨市县连续作案或作案后外逃继续作案;
多次作案指三次以上;
结伙作案是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3.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可侦查30天查事实、收
证据,再报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结伙在不同市、县多次进行
盗窃作案。他们在一个月内,先后在三个不同的市实施了五次盗窃行为。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掌握了他们的部分
犯罪线索后,将三人拘留。三人认为自己只是小偷小摸,不应该被拘留这么久,而公安机关认为他们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决定继续侦查30天。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
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本案中,小朱、小李和小胡跨市连续作案,且作案次数达到五次,属于流窜作案和多次作案,同时三人是共同作案,符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形。
2、公安机关为了查明
犯罪事实、
收集证据,在拘留三人后继续侦查30天,之后再报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其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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