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债务人有固定资产却不还钱,
债权人可走法律程序执行其资产。
2.债权人先
起诉,拿到生效
胜诉判决。
若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还款,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
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受理后,查封、扣押债务人固定资产,再拍卖、变卖偿债。
4.若该资产是债务人及
家属必需住房,法院可能不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可查封;
超必需标准则可执行。
案情回顾:小许
借给小胡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胡拒不偿还。小许发现小胡名下有一套房产,属于固定资产。小胡认为自己只有这一套房,法院不会执行,而小许则觉得应通过法律途径让小胡用房产抵债。小许遂
向法院起诉小胡,最终获得了胜诉判决,但小胡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内依旧未还款。于是小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胡的房产。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小许在债务人小胡
欠款不还且有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先向法院起诉并获得生效胜诉判决,符合通过法律程序追讨
债务的前置要求。
2、小胡在
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还款,小许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可对小胡的固定资产(房产)进行查封等措施。若该房产是小胡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能仅查封而不拍卖、变卖或抵债;若超过生活必需标准,法院可执行该房产用于
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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