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知道他人用信息
网络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2.
单位犯罪的,会对单位判罚金,对相关负责人按上述标准处罚。
3.判断“情节严重”,会综合考量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明知小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和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小朱还为小胡提供了广告推广服务,帮助小胡扩大
犯罪活动的影响力。后经调查,小朱为小胡等三人以上提供了帮助,且支付结算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小胡被警方抓获后,小朱也因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
逮捕。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小朱明知小胡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和广告推广等帮助。
2、判断是否“情节严重”,要综合考虑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小朱为三人以上提供帮助且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