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事案件
抗诉可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提检察建议,也能找上一级
检察院抗诉。
2.
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异议,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且仅能申请一次。
3.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生效裁判有法定情形,或调解书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可提检察建议并报上级备案,也可提请上级抗诉。
4.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生效裁判发现法定情形应抗诉。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但小朱认为该生效判决存在错误,遂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同时又想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小胡则认为小朱只能申请一次,不能既提检察建议又申请抗诉,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且只能申请一次。小朱既向同级检察院提检察建议又想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的行为不符合只能申请一次的规定。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发现法定情形或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的,可向同级法院提检察建议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也可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生效裁判发现法定情形应提出抗诉。但在本案中需先遵循当事人申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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