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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担保人后撤诉能否再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时间:2025.07.09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1.起诉担保人撤诉,通常还能要求其担责。
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以同一诉求再起诉,法院会受理,不影响债权人再次起诉。
2.要留意诉讼时效保证期间
若撤诉后超保证期间,一般保证里债权人未诉债务人申请仲裁,连带保证里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可不担责。
3.再次起诉需在诉讼时效内,否则会丧失胜诉权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何借款,小胡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还款,小何将小胡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诉讼过程中,小何考虑与小胡的关系,决定撤诉。但之后小许依旧未还款,小何又想让小胡承担担保责任,然而此时距离第一次起诉撤诉已过去较长时间,小胡认为不应再承担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所以小何撤诉后仍有权利再次起诉小胡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2、不过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若撤诉后超过保证期间,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并且再次起诉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若超过诉讼时效,小何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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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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