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事案件:
简易程序审理的,
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2.
刑事案件:
速裁程序受理后十日审结,判一年以上可延至十五日;
简易程序受理后二十日审结,判三年以上可延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
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定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报最高法院批准。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的
民事纠纷案件,小朱认为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应三个月内审结,可案件到了三个月仍未出判决结果。小朱找到法院询问,法院称案件有特殊情况已按规定经院长批准延长了审理时间。小朱对此存疑,认为法院未及时告知自己,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在民事案件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本案中若确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法院虽有延长审批的权力,但应及时将情况告知
当事人。
2、若进入普通程序,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本案虽原适用简易程序,但如有特殊情况按规定延长审理时间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