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危险驾驶罪属
刑事案件,从抓捕到判决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
2.公安局
逮捕嫌疑人后,侦查
羁押期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检察院对移送
起诉案件,通常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嫌疑人
认罪认罚且适用
速裁程序的,十天内作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4.法院审理
公诉案,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
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正常需几个月,复杂案件耗时更久。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局抓捕。公安局在对其进行侦查时,案件较为复杂,在逮捕后的两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了一个月。之后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该案件重大、复杂,决定延长十五日作出起诉决定。案件到法院后,法院按规定需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可小朱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时间过长。
案情分析:1、公安局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本案公安局的做法符合规定。
2、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通常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此案件检察院的处理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3、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法院按规定时间审理并无不当,小朱的不满没有法律依据。正常情况下此类案件需几个月时间,复杂案件耗时可能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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