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执行拍卖时,评估费通常由
被执行人承担。
执行中法院对查封、扣押等财产变价会涉及评估,评估费是
执行费用,因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产生,所以理应由其负担。
2.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先让
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之后从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得价款里优先扣除评估费,剩余款项再清偿申请执行人债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债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胡偿还小朱欠款。因小胡未履行判决,小朱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小胡名下房产进行拍卖,需进行评估。对于评估费的承担,小朱认为应由小胡承担,小胡则称自己不应承担,双方产生争议。法院要求小朱先垫付评估费,待
房产拍卖后再做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
执行程序中,评估费属于执行费用的一部分。执行费用是为实现
债权人债权,由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引发,所以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评估费,本案中小胡作为被执行人应承担评估费。
2、实践中,法院先要求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之后从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评估费,再将剩余款项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债权,本案法院要求小朱垫付评估费的做法符合实际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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