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按相关解释,
盗窃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等,分别对应“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等。
价值15000元手机一般属“数额较大”。
2.依
刑法,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可并处或单
处罚金。
3.最终
量刑会考虑多种因素,如
自首、
立功、退赃退赔、
初犯等从轻情节,或
累犯等从重情节,法官会依实际裁量。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闲逛时,趁小何不备,将其价值15000元的手机盗走。小何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即
报警,警方通过商场监控迅速锁定小朱并将其抓获。小朱到案后,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小朱的
家属积极联系小何,退还了被盗手机,并给予一定
赔偿,小何表示愿意谅解小朱。但在量刑问题上,检方和小朱的
辩护人产生争议,检方认为应按法律规定量刑,辩护人则认为小朱有退赃和获得谅解等情节应
从轻处罚。
案情分析:1、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小朱盗窃的手机价值1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情形。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2、在量刑时,小朱存在退赃和获得
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法官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在
法定量刑幅度内进行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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