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挪用公款量刑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非法活动数额3万以上,或用于营利活动、超三个月未还且数额5万以上,要追究
刑事责任。
2.挪用15万用于非法活动,属
数额较大,一般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15万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挪用公款
数额巨大不退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
法官会综合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等裁判。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的财务人员,因朋友小胡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小朱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单位公款15万元给小胡。小胡用这笔钱投入了生意,但生意失败未能及时归还。单位发现资金短缺后
报案,小朱被警方控制。对于小朱的
量刑,检方和小朱的律师产生了争议,律师认为小朱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且有归还意愿,不应重判;检方则强调挪用数额较大且未及时归还。
案情分析:1、依据《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小朱挪用15万公款给小胡用于生意,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2、小朱挪用15万用于营利活动,通常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会综合考虑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等
量刑情节进行裁判,本案需结合小朱挪用时间长短、有无积极退还意愿等具体情况判断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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