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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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件立案金额之具体计算方式在我国关于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犯罪的立案准则中,涉及到的财产损失通常设定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三次以上的有组织性的毁损行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蓄意损坏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情节较为恶劣的程度,将面临着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罚金的处罚;若是数额规模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能否仅以罚金方式进行罚处故意毁损公物的相关处罚规定如下:若情节轻微,则应给予行为人15天以内的拘留或警告处分,同时可附加或单独处以人民币200元以下的罚款。若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处罚金处罚;而对于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公私财物毁损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如何确立的对于行为人犯有破坏公共财产暨私有财产罪的情况,需予以立案追究的标准设定如下: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具备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亦即合乎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条件;其次,行为人在行事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故意心态,这也是刑法规范中故意犯罪的构成要素之一;再次,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直接对象是公有或私有的财产所有权,这是刑法保护的最基本法益;最后,应当明确的是,行为人必须实际实行了破坏公私财产的具体行为,不管是恶意为之还是疏忽失手,皆无法逃脱法律制裁。

破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准则如何精准划定涉案金额为破坏公共及私人财产罪立案标准的关键要素之一,其涉及到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首先,行为主体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为明知故犯、且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表示;再次,被侵犯的客体则必须是公众和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最后,在客观事实层面,行为人必实施了对公共及私人财产进行严重损害的行为。

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的案件,其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如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累计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者;2、或者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有三次以上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发生;3、亦或是出于各种原因纠集三名以上特定人员公开破坏公私财物的恶劣行径;以及符合法理规定的其他各项情节严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