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强制执行时扣卡里钱数由执行标的决定。
执行法院会查
被执行人银行卡,按执行依据金额划扣。
2.若卡内余额够付执行款及费用,会全额划扣;
余额不足,则只扣现有余额,剩余部分执行其他财产。
3.法院执行会留被执行人及其
家属生活必需费用,
扣钱以满足债权及费用为限。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败诉,法院判决其偿还小胡借款及利息等共计20万元。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院查询小朱名下银行卡。小朱银行卡内有15万元,小朱认为不应全部划扣,要给自己留一部分生活费用。而小胡认为应全额划扣,不足部分再继续执行小朱其他财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会按照执行依据确定的金额进行划扣。若卡里余额足够支付全部执行款、
执行费用等相关款项,会全额划扣;若余额不足,仅扣划现有余额,剩余部分继续执行被执行人其他财产。在此案中,小朱
银行卡余额15万元不足以支付全部执行款,应先划扣该15万元,剩余5万元继续执行小朱其他财产。
2、法院执行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所以小朱要求保留部分费用用于生活合理,但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和保留,而不是自行决定留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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