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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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要是被告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这样一来,被告就没办法当庭抗辩或者举证了,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权益维护。因为是根据原告的证据和陈述来判决的,如果原告证据充分、论证合理,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支持原告的诉求。所以,被告还是要尽量到庭,要是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也要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或者及时提交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本人可否不出庭需视情况而定:民事诉讼中可委托代理人出庭;若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必须出庭。交通事故构成要素包括:车辆造成的,发生在道路上,运动中发生,有事态发生,有损害后果。

在遇到房屋纠纷时,您可以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组织机构的调解协助;此外,借助仲裁机关的权威力量,亦可进行公正且公平的裁决。当然,您也拥有向相应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或者选择将争议诉诸于房屋所在地区的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被告未出庭参与审判过程,则法院有权实施拘传措施;然而,若经过拘传后被告仍未能出席诉讼会议,那么法院亦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条明确规定,对于必须亲自出庭的被告,如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的,法院有权采取拘传措施。

在房产交易诉讼中,被告无故不出庭时,法院可依法进行拘传,强制其到庭受审。若被告仍拒不到场,法院有权在被告缺席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