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后,
夫妻共同债务能追偿对方财产,双方对
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离婚时若已分割共同债务,一方承担超份额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3.若离婚时未处理共同债务,
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全部债权,承担方按内部比例追偿。
4.追偿要有
证据证明
债务性质、责任分担等,可先协商,协商不成
起诉。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原是夫妻。
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向朋友小胡借款用于家庭经营。后小何和小丽离婚,离婚时约定该笔债务由小何承担。小何偿还全部债务后,认为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自己承担过多,要求小丽分担一半,小丽却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小何遂准备追偿小丽财产。
案情分析: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何和小丽婚姻期间向小胡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二人有连带清偿义务。
2、离婚时虽已对债务进行分割,但小何承担债务超出其应承担份额,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小丽追偿。
3、小何若要追偿,需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性质为共同债务、双方责任分担约定等。可先与小丽协商,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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