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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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房产是否能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关于父母资助之房产分配问题:若该房产在结婚前由父母提早支付购买款项,可将此视为对各自子女的单方面爱与给予,因此必须根据所支付出资金额的比例来进行妥善分割;另一种情况则是,如父母明确表示其赠予行为是针对夫妻双方的,那么这样的赠予应当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受到法律保护。至于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的房产,此类应被整体视为一对夫妻的共有财产加以维护。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其财产分配有这些规定:-父母全额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可按出资比例分割。-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按揭购房时,首付款通常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共同还款部分则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婚后购房,若父母出资且房产证仅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产视为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父母出资未指明赠予对象,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房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公平分割。若父母仅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房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婚后购房的物权归属,应根据父母出资额和房产证登记情况评估。若一方父母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属其个人财产。若出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证明是赠与,否则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父母资助购房时,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若一方父母首付,双方共同还贷,首付款视为赠与,房产为共有。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按此原则分割离婚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