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
企业清算时
隐匿财产,做假的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或未偿债就分配财产,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主管和
直接责任人会被判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还会处2万到20万元
罚金。
2.单位犯此罪,单位要交罚金,主管和直接责任人按前款规定
处罚。
3.该规定是为维护
清算秩序,保障
债权人等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进行清算期间,为了谋取私利,他指示财务人员小李隐匿公司部分财产,并对资产负债表作了虚伪记载。公司在未
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就将部分财产进行了分配,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小丽的利益。小丽发现后,向相关部门举报了该公司的
违法行为。
案情分析:1、该公司在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作虚伪记载以及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中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2、小何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示财务人员实施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小李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参与了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被判处罚金,小何和小李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此规定维护了清算秩序,保障了债权人小丽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