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后,其剩余财产的分配遵循《
企业破产法》规定。
1.优先清偿:
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
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的
诉讼费用,像向法院缴纳的受理费等;
还有管理、变价和分配
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例如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的费用等。
2.依次清偿:
之后按顺序清偿。
先清偿职工债权,包含职工的
工资、医疗
伤残补助等;
接着是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
破产债权。
3.特殊情况:
若存在
担保债权,
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各
债权人。
4.分配流程:
具体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经
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再由人
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
案情回顾:小何公司因
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剩余财产100万。在
财产分配时,债权人产生争议。部分债权人认为应优先偿还自己的普通债权,而职工代表要求先保障职工工资等权益。还有担保债权人主张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案情分析:1、依据《企业破产法》,公司剩余财产应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本案中先支出20万用于相关费用,剩余80万继续分配。
2、接着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此案例中先付职工债权30万,再付税款15万。
3、若存在担保债权,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各普通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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