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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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近亲是否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方的近亲人士有权委派刑事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处于刑事拘留阶段,家属在此期间不能探视。只有辩护律师在获得法院批准后才能与嫌疑人会面。 然而,如果被判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家属则有权探视。

关于拘禁时限及家属探访,需考虑: 1.犯罪者被刑事拘留后,拘留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2.侦查需要推迟通知时,障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 3.亲戚不能探视,但律师可以,必要时侦查机关可监督; 4.行政拘留需遵守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亲属需预约并按时探访。

即便缺失直系亲属,当事人仍可聘请律师维权。若无法与亲属沟通,可通过旁系亲属请律师代理。特殊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可自行辩护。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嫌疑人、被告人有辩护权,可选委任律师等为其服务。但服刑或人身自由受限者不宜担任辩护人。被开除或吊销执照的律师、公证员,除非是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否则不得担任辩护人。

在某些刑事案件中,家庭成员经侦查机构批准后,方可与受害者接触。对于主动赔偿并获得受害者谅解的犯罪者,基准刑罚可降低40%或更多;若已赔偿但未获谅解,可降低30%左右;若无赔偿也未获谅解,刑罚可降低至20%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