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一般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还会
处罚金。
抢夺1000元就达到
定罪标准了。
2.
累犯是受过
刑罚,刑罚结束或赦免后,规定期限内又
犯罪的人。
对累犯要
从重处罚,不能用
缓刑。
3.抢夺1000元且是累犯的,法院会综合
犯罪情节等,在“数额较大”
量刑幅度内,考虑累犯情节从重判,最终量刑由法院依具体案件定。
案情回顾:小许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仍不知悔改。某日,小许在街头趁小胡不备,抢夺了其价值1000元的财物后逃离现场。小胡立即
报警,警方迅速将小许抓获。小许对自己的抢夺行为供认不讳,但在量刑上,小许认为自己抢夺金额刚达标准,应
从轻处罚,而
公诉机关认为小许是累犯,应从重处罚。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小许抢夺财物价值1000元,已达定罪标准,构成抢夺罪。
2、小许曾因犯罪被
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抢夺罪,属于累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对于累犯应从重处罚,且不得适用缓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在“数额较大”对应的量刑幅度内,基于累犯情节对小许从重判处,最终量刑由法院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
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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