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通常来说,爸爸欠钱,小孩不用还,因为债务是有相对性的。但如果小孩是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者爸爸去世后小孩继承了遗产,且遗产不够还债,那小孩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债义务。这就叫“谁借钱谁还,特殊情况小孩要担责”。

在一般情况下,父亲的债务不会让子女偿还。因为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通常情况下,应由债务人独立承担清偿责任。不过,要是子女是父亲债务的担保人,或者在继承父亲财产的范围内,可能会有承担部分债务偿还责任的法律风险。

正常情况下,父亲的债务不会让子女来还。因为债务是有相对性的,一般来说,得由债务人自己承担还钱的责任。不过要是子女给父亲的债务做了担保人,或者继承了父亲的财产,那可能就需要承担一部分还债的风险了。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具体还得看情况。

子女通常无需代父偿还债务,除非父亲无行为能力或有有限行为能力,且子女为法定监护人。对于完全行为能力的父亲,其债务应由本人承担。父亲去世后,子女作为继承人,只对不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负责,放弃继承权则无需还款。特殊情况除外,子女自愿代偿不在法律禁止之列。

需要。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虽然父母未对子女尽抚养责任,存在着过错,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