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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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长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了嫌疑人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的接入服务、服务器的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以及通讯传输的技术支援,或者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信息网络对于社会的快速进步与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实际生活中,部分违法分子却会利用信息网络来实施各种犯罪行为。因此,当这些人被发现有此类行为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被指控犯帮信罪,但并未知情且无获利,交易流水高达二十余万元在判断是否构成“帮信罪”时,不仅要关注流水,还需考察获利情况,其中任何一项满足了法规所规定的极端恶劣情节,即视为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倘若涉及到的流水总额达到20万人民币的话,便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的惩罚。

帮信罪通常被判处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犯有帮信罪,则可能被裁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里所提及到的“帮信罪”实际上指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将依法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附加或单独适用罚金刑罚。

帮信罪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使行为人开始时不知情,但获得了50,000元的利润,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将全面评估案件,并严格审查相关证据。如果罪名成立,法官会考虑到犯罪人是初犯以及获利金额,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

帮信罪是指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涉案流水15万元但未获利,在处理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主观恶意等因素。一般来说,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但具体判决结果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由法院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