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纳税人若通过欺骗、隐瞒做
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
逃税数额大且占应纳税额超10%,判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比超30%,判3-7年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扣缴义务人用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
收税款,数额大的按前款处罚。
3.逃税者在税务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
滞纳金并受
行政处罚,可不追究
刑责,5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4.单位逃税,对单位罚金,对相关
责任人按上述规定处罚。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小许指使财务人员小李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查,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十。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小许起初拒绝补缴税款,后在税务机关多次催促下,才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此前,该公司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
逃税罪。本案中该公司符合此情形,应认定构成逃税罪。
2、虽然公司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但因该公司五年内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行政处罚,不满足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条件。
3、单位犯逃税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许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小李,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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