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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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针对各种形式的诈骗行为制定了详尽的量刑准则。然而,该条款并非对所有类型的违法行为都能适用,对于欠债未尝,即涉及到的是民事债务纠纷问题,一般情况下并不能视为刑事犯罪。因此,若仅因欠款未偿付而遭到逮捕,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进行审判的可能性极低。

刑事拘留和逮捕不是一回事。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那些可能涉嫌犯罪的人。而逮捕则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决议,或者法院判决,再由公安机关来实施。逮捕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较长时间的羁押。在逮捕这个问题上,适用的条件比刑事拘留要严格得多。

刑事拘留和逮捕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则是检察院或法院批准或决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较长,一般为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条件和程序不同,逮捕的条件更严格,程序也更复杂。

逮捕通知并不意味着罪犯必定会被判刑。逮捕是检察院根据法定程序和理由授权的,而判决则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进行。为防止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可申请逮捕拘留。案件侦查终结后,若行为构成犯罪且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将审判并依法判刑。

下了逮捕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必然会被判处刑罚。逮捕通知书只是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妨碍诉讼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真正的定罪判决需要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程序做出。检察机关在调查完毕后,会审查证据,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重罪,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