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体:
通常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犯此罪。
2.主观方面:
需是过失。
也就是本应预见行为会致国家秘密泄露,却因大意没预见,或虽预见却轻信能避免。
3.客观方面:
要有违反保密
法规、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且
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是否严重,要综合密级、数量、危害后果等判断。
4.客体:
侵犯国家保密制度。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构成过失
泄露国家秘密罪。
案情回顾:小何是某单位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协助国家机关处理事务期间,接触到了国家秘密文件。他在使用存储有国家秘密的移动硬盘时,因疏忽大意将硬盘遗落在公共场合,导致国家秘密文件被他人获取。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对于小何是否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主体上看,虽然小何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本罪主体,小何符合主体要件。
2、主观方面,小何因疏忽大意将存储国家秘密的硬盘遗落,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国家秘密的泄露却没有预见,表现为过失,符合主观要件。
3、客观上,小何违反国家保密法规,过失导致国家秘密被他人获取,其行为已造成国家秘密泄露,若经综合判断情节严重,便符合客观要件。
4、该行为侵犯了国家的保密制度,侵犯了本罪客体。若同时符合各要件,小何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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