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男方提出离婚不一定给女方钱。
若有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依法分割,原则上双方平分,并非一方给另一方钱。
2.特定情形下,一方可能给予另一方补偿。
如女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请求补偿,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3.若男方存在过错,如
重婚等,女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具体要依实际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婚后,小朱以感情不和为由
提出离婚。小丽认为小朱应给予她一笔钱,小朱则觉得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无需额外给钱。小丽指出自己在婚姻中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小朱工作负担较多义务,要求小朱补偿。同时,小丽还发现小朱与他人
同居,认为自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双方就补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原则上平分的规定,并非一方必须给另一方钱。但小丽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小朱工作负担较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她有权向小朱请求补偿,具体办法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小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在法律上也是合理的。最终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数额,要依据实际婚姻状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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