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拘留期间,
被拘留人通常仅能携带必备生活用品。
2.可带物品:
个人衣物需符合规定,无特殊标识、金属等安全隐患。
洗漱用品包含牙膏、牙刷、毛巾等。
还可带少量卫生纸等卫生用品。
3.现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及
违禁品禁止带入,物品会被检查。
4.各地拘留所物品携带范围有差异,以当地要求为准。
案情回顾:小朱因
违法行为被拘留。在进入拘留所前,小朱准备携带个人物品,他准备了日常换洗衣物、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和卫生纸,同时还想带上手机和一些现金。但拘留所工作人员告知他,手机和现金属于不允许带入的物品,只能携带符合规定的物品,小朱对此规定不太理解,认为自己只是想保留基本通讯和有现金备用。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所拘留期间,一般只允许携带必备生活用品。小朱准备的日常换洗衣物、洗漱用品和卫生纸属于允许携带范围,但手机和现金属于贵重物品,是不允许带入拘留所的。
2、各地拘留所对于允许携带物品的范围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通常都会禁止携带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规定的物品,拘留所对带入物品进行检查是为了确保符合规定,小朱应遵守拘留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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