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债权人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房产。
2.法院核实该房产无不能执行的情形,如唯一住房但满足法定条件,可通过拍卖、变卖等处置房产来实现债权。
3.实践中执行唯一住房会较谨慎,会考虑债务人及其
家属生活必需,保障基本生存权益,但不意味着一定不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长期
拖欠小李
债务,小李
起诉至法院并
胜诉,但小朱仍拒不还钱。小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实该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不过小朱称此房是其唯一住房,认为法院不应执行该房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若老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小朱拖欠小李债务,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小李
申请执行合法合理。
2、对于登记在老赖名下的房产,若无其他法定不能执行的情形,法院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虽然小朱称是唯一住房,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小朱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执行,并非唯一住房就一定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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