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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会二次起诉吗

时间:2025.06.1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48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二次起诉的可能。
若首次起诉法院对债务认定有误或事实未查清,债权人获取新证据或出现新情况时,可二次起诉重新认定,像首次未找到的关键证据后来找到了。
2.在执行阶段,若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可认定为债务指向财产,债权人会二次起诉追加执行财产。
3.首次起诉后,夫妻对债务承担有新约定且影响债务性质认定,也可能引发二次起诉。
4.二次起诉要符合法定条件,如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才受理审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债权人小胡第一次起诉,要求二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法院因关键证据未找到,对债务认定存在偏差。之后小胡找到了该关键证据。同时,在执行阶段小胡又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指向的财产。此外,小朱和小丽对债务承担有了新约定,可能影响债务性质认定。于是,小胡进行二次起诉。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胡进行二次起诉有合理依据。根据法律规定,若第一次起诉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存在偏差或部分事实未查清,债权人在获取新证据时可二次起诉要求重新认定,小胡找到了首次起诉未找到的关键证据,符合此情形。
2、在执行阶段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指向的财产,债权人可二次起诉要求追加执行财产,小胡发现了此类新线索,满足条件。
3、首次起诉后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有新约定且可能影响债务性质认定时也可能引发二次起诉,小朱和小丽有新约定,也符合情况。但二次起诉需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法院才会受理并重新审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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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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