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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单位是否可构成拐卖儿童罪

时间:2025.06.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03人
律师解析:
1.单位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此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该罪侵犯儿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有出卖目的。
3.若单位里的自然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骗、绑架等行为,这些自然人构成此罪,要担责,刑罚依情节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

案情回顾:

某单位被怀疑参与拐卖儿童活动。调查发现,该单位部分员工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接送儿童等行为。有人认为单位应承担拐卖儿童罪的责任,但也有人指出单位不能构成此罪,真正应担责的是实施相关行为的员工。

案情分析:

1、拐卖儿童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并非此罪的适格主体,所以该单位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2、该单位中部分员工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接送儿童等行为,这些员工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法定刑情节严重程度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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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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