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犯非法变卖
土地使用权罪既遂,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罚金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5%-20%。
情节严重指非法变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等。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按上述比例判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如非法变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等。
3.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
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单位为谋取利益,在未获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单位拥有的基本农田进行非法变卖。经调查,该单位非法变卖基本农田达七亩。小朱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与了此次非法变卖土地的决策过程。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将该单位及小朱等人
起诉至法院,案件存在该单位及小朱是否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以及如何
量刑的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变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属于“情节严重”,该单位非法变卖基本农田七亩,已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2、单位犯此罪,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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