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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缆团伙怎样判刑

时间:2025.06.1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167人
律师解析:
1.盗窃未使用电缆,按盗窃罪判罚。
数额较大等情况,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等,处三年到十年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等,处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危害公共安全,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判。
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到十年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或死刑
3.团伙犯罪会分主从犯
主犯按全部罪行处罚,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组成盗窃团伙。一次,他们盗窃了一批未使用的电缆,经鉴定价值较大。另一次,他们盗窃了正在使用中的电缆,导致部分区域停电,影响了公共安全。在团伙犯罪中,小朱起主要组织作用,小李和小胡听从小朱安排参与盗窃。

案情分析:

1、对于盗窃未使用电缆的行为,应按盗窃罪定罪处罚。因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小朱、小李和小胡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对于盗窃正在使用中电缆的行为,应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定罪处罚。由于造成部分区域停电危害公共安全,虽未提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但若未造成严重后果,他们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严重后果,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在团伙犯罪中,小朱作为主犯,要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小李和小胡作为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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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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