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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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拘留者面临三十天的刑事拘留期限时,是否能重获自由,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三十天内,公安机构通过深入调查并评估证据,发现涉嫌罪行的证据不充足,或者没有犯罪事实,那么他们有权决定释放被拘留者。然而,如果经过充分调查取证,证实犯罪行为确实存在,需要进行刑事追责,那么被拘留者很可能无法获得释放,而会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

在经历了几天甚至几周的刑事拘留后,被释放的原因有很多。 其中一个常见的原因是,经过深入的调查和证据收集,警方发现指控证据不足或不足以支持继续逮捕,因此他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释放了涉案人员。 此外,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不被视为犯罪,或者侵权程度较轻,风险指数较低,因此被认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因盗窃被拘留十五日释放,并不代表案件已结。 拘留分行政和刑事两种,行政拘留后释放通常意味着惩处结束,案件已结案;而刑事拘留后释放可能因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案件仍在调查中,未达结案标准。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根据《刑诉法》第91条,公安拘留后三日内须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审批,特殊可延一至四日,重大嫌疑人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未批准逮捕须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拘留二十八天后释放需视具体情况,若已提交申请但未获批准,应释放;若未按时提交申请,拘留期满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