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逮捕期间存在中止
羁押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怀孕、哺乳婴儿,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中止
羁押。
2.若为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
扶养人等,可
监视居住中止羁押。
3.案件侦查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等致无法继续侦查、
审查起诉或审判时,会中止相关程序和羁押。
4.能否中止羁押,由
司法机关依案情和法律规定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逮捕羁押。在羁押期间,小朱突发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其
家属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小朱符合中止羁押条件,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司法机关在初步审查后,对是否符合中止羁押条件存有疑虑,未立即作出
取保候审决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从而中止羁押。小朱突发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如果满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是有理由
申请取保候审中止羁押的。
2、是否符合中止羁押条件及最终决定,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判断。司法机关对小朱的情况进行审查是合理合法的程序,最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准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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