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生产经营
债务是否为
夫妻共同债务,要视具体情况判断。
2.若生产经营是夫妻共同决定,像一起商量开展经营、都在合同上签字,那债务算
共同债务。
3.一方经营但收益用于家庭日常,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属共同债务。
4.若一方独自经营,另一方没参与,收益也没用于家庭,且
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一般不算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独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与小丽协商,小丽也未参与经营。经营一段时间后,小朱因生产经营背负了债务。债权人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该债务,小丽认为自己未参与经营,且小朱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不应承担该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债务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一定条件。本案中小朱独自经营,小丽未参与,且债权人若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不符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2、若债权人能举证证明小朱经营收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该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不能举证,该生产经营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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