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介绍别人
放贷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单纯介绍,没参与放贷操作和决策,通常不担直接法律责任。
2.若明知放贷
违法还介绍,会构成共同违法的帮助犯,要担责。
3.介绍时对资金情况不实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他人错误参与放贷,可能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4.以自己名义为放贷作
保证或承诺还款,需承担相应保证或偿还责任。
介绍行为性质和参与程度决定担责与否和范围。
案情回顾:小朱想放贷获利但缺乏渠道,小胡知晓后为其介绍了有资金需求的小丽。小丽借款后未能按时还款,小朱要求小胡承担责任。小朱认为小胡既然介绍了小丽,就应负责。而小胡称自己只是单纯介绍,未参与放贷具体操作和决策,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若像小胡这样仅是单纯介绍,未参与放贷的具体操作、决策等环节,通常不承担直接法律责任。
2、但如果小胡明知放贷行为违法仍介绍,构成共同违法的帮助犯;或介绍时对放贷资金来源、去向等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导致小朱陷入错误认识参与放贷,可能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若小胡在介绍中以自己名义为放贷作保证或承诺还款等,则需承担相应
保证责任或
债务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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