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偷逃高额税款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
纳税人若用欺骗、隐瞒手段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
逃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30%以上,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扣缴义务人用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按前款处罚。
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未处理的,累计计算数额。
3.若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
滞纳金且受
行政处罚,可免
刑责,但5年内因逃税受过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他为了获取更多利益,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在税收检查中发现,小朱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三十。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要求小朱补缴税款、滞纳金。小朱却对通知置若罔闻,
拒不执行。
案情分析: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朱的行为符合这一法律规定,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2、虽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小朱拒不执行追缴通知,不满足此豁免条件,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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