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房产在儿女名下夫妻离婚怎么分

房产在儿女名下夫妻离婚怎么分

时间:2025.06.1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59人
律师解析:
1.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看作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离婚时,该房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这是因为房产登记有公示公信力。
2.若想主张分割此房产,要拿出证据证明登记有特殊情况,像借名登记。
3.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协商或诉讼分割,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定。
不过得有充分证据,不然很难改变房产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却将房产登记在了女儿小静名下。后来小朱和小丽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小朱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而小丽则认为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对女儿的赠与,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登记在儿女名下,一般视为父母对儿女的赠与,离婚时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此基于物权登记主义原则,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本案中房产登记在小静名下,从表面看应属于小静。
2、若小朱要主张分割该房产,需有确切证据证明当初登记在小静名下存在特殊情形,如借名登记等。若小朱能举证证明房产实际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重新分割及如何分割。但如果小朱不能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就难以改变房产已归小静名下的既定事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房产在孩子的名下,那么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为子女个人的财产。如果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