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先予执行
担保可在以下情形解除:
案件终结执行,像申请人
胜诉执行完或双方和解,
执行程序结束,担保就可解除。
申请人撤回申请且获法院准许,先予执行不再继续,担保便没了意义。
被申请人提供充分有效
反担保,原担保可解除,以平衡双方利益。
法院认为应解除的其他情形,如担保财产价值远超标的额。
出现其一,
当事人可申请解除。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了担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李向法院提供了充分有效的反担保。同时,小朱也考虑到自身情况,打算撤回先予
执行申请。此时,双方对于先予执行担保是否应解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解除,小李则认为需等案件完全结束再决定。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了充分有效的反担保时,原担保可解除,本案中小李已提供充分有效反担保,符合解除条件。
2、若申请人撤回先予执行申请且法院准许,先予执行程序不再继续,担保也失去意义。小朱打算撤回申请,若获法院准许,也可解除担保。所以,当出现这两种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先予执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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