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夫妻间必须遵守的规则是什么

夫妻间必须遵守的规则是什么

时间:2025.06.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48人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存在多项需要遵守的规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忠实义务:
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要互相忠实,杜绝婚外不正当关系。
这是维护婚姻稳定的基础,能让双方在信任的环境中共同生活。
2.扶养义务:
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责任。
当一方遭遇生活困难时,另一方需在经济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对方度过难关,共同应对生活的挑战。
3.财产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保障了夫妻双方在经济上的平等地位,避免一方在财产支配上处于劣势。
4.家庭事务决策:
夫妻对于家庭事务应平等协商、共同决定,一起承担家庭生活的各项责任。
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都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共同为家庭的发展出谋划策。
5.相互尊重:
在日常相处中,夫妻要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和意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尊重能让夫妻关系更加和谐。
如果违反这些规则,可能会引发婚姻纠纷等法律问题。
例如,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他人发生婚外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同时,小丽因生病生活困难,小朱却拒绝给予经济支持,不履行扶养义务。此外,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时,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将一笔财产用于个人投资。小丽因此与小朱产生纠纷,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小朱的婚外不正当行为违反该义务,小丽在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
2、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小朱拒绝在小丽生病生活困难时给予经济支持,小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朱履行扶养义务。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朱擅自处理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小丽的权益,小丽可主张其行为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