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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6.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004人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非法放高利贷立案标准如下:
1.高利转贷罪
若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以高利息转贷给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就构成此罪。
通常,当违法所得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时,会被立案追诉
比如有人从银行贷款后,以更高利息转借给他人,获利超过10万元,就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2.非法放贷
在民间借贷里,若违反国家规定,未获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满足一定条件会被立案
具体条件为:
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达200万元以上,单位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达80万元以上,单位累计达400万元以上等。
这里的“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指的是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含单位和个人)以借款等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案情回顾:

小朱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将其高利转贷给小胡、小丽等多人。在2年内,小朱向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达15次,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达250万元,违法所得数额达90万元。小胡发现小朱利息过高,认为其行为可能违法,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超过10万元,符合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
2、小朱在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10次以上,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超过200万元,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超过80万元,属于民间借贷中非法放贷情形,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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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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