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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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有个普遍的做法,就是可以把原告的居住地当作裁决机关的选择地。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原告打官司,减少他们的诉讼成本。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在他们居住地打官司的请求。不过,具体的管辖权确定还是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法院通常拥有管辖权,这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非境内长期居住者的身份诉讼、下落不明或失踪者的身份诉讼、劳动教养者的诉讼以及被监禁者的诉讼。这些规定旨在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及时处理。

一般没有管辖权。老赖有能力履约却恶意拖欠的,债权人还能去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