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夫妻存续期间债务谁还

夫妻存续期间债务谁还

时间:2025.06.12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95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存续期债务承担分情况。
共同债务双方一起还,像双方签字或事后追认的,以及为家庭日常开销产生的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3.若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让任一方全还,还款方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具体案件要结合债务成因、资金流向判断承担主体。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50万,小胡多次要求还款,小朱未偿还。小胡遂将小朱和小丽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借款自己并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应由她承担还款责任。小朱则称借款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为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本案中小丽不知情,需看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有其他符合共同债务的情形。
2、小朱虽称部分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但需结合债务形成原因、资金流向等综合判断。若小胡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小胡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依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反之,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