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前
信用卡欠款是
个人债务,银行通常只向欠款人
催收。
2.极端情况,如联系不到欠款人,银行可能联系其家人,目的是获取欠款人下落,而非让家人还债。
3.若催收干扰家人生活,家人可声明
债务与己无关,要求银行停止。
银行仍过度催收,家人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4.婚后银行不能要求配偶承担另一方婚前
信用卡债务,催收对象主要是欠款人。
案情回顾:小朱在婚前欠下一笔信用卡债务,婚后银行开始对其进行催收。小朱为躲避债务更换了联系方式,银行无法联系到他,但获取了小朱妻子小丽的电话并频繁联系她,不仅询问小朱下落,还要求小丽协助偿还债务,严重干扰了小丽的正常生活。小丽多次向银行表明小朱的债务与自己无关,要求停止不当催收,然而银行并未理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个人所
欠信用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婚后银行原则上不能要求配偶承担婚前一方的信用卡债务,所以小朱的信用卡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银行要求小丽协助偿还债务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2、银行在无法联系到
债务人时,联系其家人获取债务人下落等信息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应要求家人承担债务,且当家人明确表示债务人债务与自己无关并要求停止不当催收后,银行仍过度催收,这种行为已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小丽可考虑向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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