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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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诈骗罪中财物的认定条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故意侵占他人财物的恶性意图,他们在签订以及履行合同时,往往会采用制造虚假信息或者掩盖事实真相的策略。其次,犯罪嫌疑人需要实际实施了欺诈行为,例如伪造合同文件、篡改个人身份信息、虚构交易内容等等。再者,被害人由于受到这些欺诈行为的影响,可能会产生误解,进而按照这种误解做出决策,交付财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判断合同诈骗罪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财物的情况,需要考虑被告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挥霍了财物、是否携款潜逃或不退财、是否将财物用于非合同用途等因素。在进行判断时,应综合考虑各种事实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推断。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合同诈骗犯罪是否“骗取财物”,需要综合考虑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手段以及非法占有意图。例如,故意夸大价值、伪造履约能力,没有履行意愿和能力,却用虚假信息诱骗对方交付财物,这些行为可能构成“骗取财物”情节。

要判断合同诈骗罪的财产金额,需要一系列证据来证明。首先要有书面合同,它能展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记录和付款凭证可以证明资金的流向,这是很重要的证据。证人证言也可以从侧面证实交易的真实性,这能让法官更清楚地了解情况。另外,物证也能反映出犯罪的一些细节,比如合同、文件、印章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这样就能判定是否有罪,也能计算出具体的财产金额。

研究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存在一定挑战。在综合多种因素的基础上,比如合同签订行为、履行能力和行动、财物处置以及违约时的态度等,来进行考量。在行为方面,如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伪造信息或者在履行合同的时候明明没有能力承担却签订合同、收款后潜逃或者挥霍等,都可以作为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