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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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是没有能力缴纳保证金,能够让别人来提供担保。担保人得满足一些条件:要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保证责任,而且和案件没有关系。符合条件并且愿意担保的人,可以帮助当事人完成取保候审的程序。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尚未遭受拘禁,则允许其本人或在必要之时由家属以及担保人为其提供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保障,进而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然而,若您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却并未收到任何相关的书面文件,这或许是由于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疏漏,亦或是对相关规定存在误解所致。通常情况下,您应当收到一份详细阐述您的权利与义务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在申请取保候审后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文书或通知,这可能不符合正常流程。根据规定,相关部门在决定取保候审时,会发出权威性的书面决定通知,并责令犯罪人员提出适当的保证人或缴纳适当的保证金。如果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你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取保候审在实施中出现了缺少书面材料的情况,这是很不正常且不合适的。取保候审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来进行,包括明确条件、期限以及被取保人的义务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马上联系相关部门,询问清楚具体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以免遭受损失。

异地办理取保候审后未收到法律文书,这可太奇怪了。一般来说,收到法律文书是很正常的,这能让你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是工作上有疏忽或者其他不清楚的因素。我强烈建议你主动联系司法机构,问问案件的进展和具体要求,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没有问题。